环境数据造假歪风当头,就公众聚焦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能否通过市场的力量荡清,目前依然是一个问号。环境监测包括企业日常监测、项目验收监测、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性监测等。在这由环境监测站主导的单一管理体制下,其中的数据造假等问题早已是业界知晓的沉疴,不仅有媒体曝光,而且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多次点名通报。 监管是环保局,监测是监测站,都是一条裤子的,大家不相信这些数据。
目前,环境监测系统中信任危机主要表现在:环境监测系统间不信任,环保系统对企业自测不信任,群众对环境监测数据不信任,环境管理者对自动监测仪器不信任,环境监测内设机构互不信任等。
由于环境监测行业的技术性非常强,切实关系到环境监测行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某些环境监测行业从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而且有相当数量的环境监测行业非法从事环境监测业务,扰乱了环境监测行业秩序,加强和调整环境监测行业信用问题的的必要性就凸现出来了。
应对数据造假,并非放开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不少受访者看来,主因是监测任务繁重而监测站人手不足。 一来监测站人力不够;二来监测站可能是收支两条线,多做也没有额外报酬。
环境监测信任的基础是环境监测质量的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要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环境监测必须建立信任机制。
建立齐心协力的信任文化
环境监测信任不仅仅局限于环保系统中的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还应包括环保部门与各企业、环保部门与民众、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环保部门与第三方机构等相互信任的新格局,最根本是要让环境监测数据得到最广泛的民众信任。
建立上下信任的环境监测体制
国家层面是宏观调控,制定好政策,做好上下统筹。所有政策制定一定要接地气,要正确处理地方环境监测与第三方机构的关系。基层政府环境监测层面,着重解决环境监测机构有人做事、有人会做事的问题,提高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第三方环境监测层面,着重解决职责不清、法律不全问题,杜绝篡改、作假环境监测数据行为,提升环境监测质量,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其他部门环境监测层面,应做好本职内监测,其监测数据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信息。
建立令人信服的环境标准
要因地制宜制定环境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照搬照抄西方发达国家标准,切实将老百姓对环境质量的真实感受与环境标准结合起来。要加强环境标准与现实环境状况的相关性,对于现实生活中因环境变化而产生的异常现象,环境标准要能够说明、解析问题所在。此外,环境标准要分地域实施,切不可一刀切。
建立整齐划一的质控手段
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质控方法、质控手段。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质控措施要始终如一。因为只有严格的质控措施,才能从源头上保证环境质量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建立刚性的法律规定
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是环境监测质量。对环境监测的不信任、数据造假、地方政府干预等各种不良问题的产生,归根到底源于环境监测没有守住环境监测质量这根红线。要坚守环境监测质量这条红线,必须建立刚性的法律规定,在《环境监测条例》等一系列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中,要突出环境监测质量红线,杜绝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的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信任危机的“破冰”行动也绝非短短几日就可达成的,关键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我们的决心。而这种决心只能体现在行动上,新环保法虽然对于以往的环保法进行了一个改进补充,但是碍于中国社会现状的复杂性,还是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此同时,企业与群众的环保意识也需要进一步的提高,这样才能帮助环保部门有效的治理与管理环保问题,两方达成共同的意向,才能使得像数据造假这种现象从根本上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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