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食品安全没有保障,国家安全便没有保障。食品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为了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改革步伐,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9月,以“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为主题的第59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全国政协礼堂如期召开。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持会议,十余位来自相关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们齐聚一堂,就如何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言献策。日前,卫计委则印发《食品安全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科追溯体系建设与完善。
科学仪器助力专业检测
食品安全监管离不开检验检测技术的支撑。会上,岳秉飞委员谈到不少检验检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各地检测机构整体实力不强,基层检测能力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精密仪器缺少专业操作人员而成为摆设。”委员认为,如今中国食品安全事件除部分人受利益驱使外,大多是在生产、运输、存储等多个过程缺乏全流程监管意识和从事检验专业人才匮乏,客观上无法进行有效的检测与监管。
对此,田中群常委观点明确:“以科学仪器的创新,提升监管实效。”在他看来,科技创新和制造业水平的提升,使各类科学仪器逐渐走向千家万户,其便携简便价廉还可作为快速筛查工具,更容易推动基层机构和广大百姓的接受度。“很有必要抓住这些重大科技动向,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和政府职能机构与仪器生产企业开展试点性合作,推动一批快检便携仪器产品进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田中群看来这很有必要。
“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食品产业集群,将分散的中小企业集中到食品加工园区,实现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和集中检测,在园区内发展第三方研发、检测中心,提高监管实效。”李奇委员说。委员认为,信息科技手段的运用,同样会对提升监管产生实际效应。李奇认为,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整合行业本身和上下游资源信息,通过集中交易、集合物流,减少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效应。
在这方面,高体健常委也深有同感:现在仅靠“徒步执法、肩挑人扛、望闻问切”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必须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的监管之路。“充分利用当地高校、科研院所、卫生机构以及大型企业的食品检验资源,发展和利用可靠、快速、便捷、精准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切实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公众参与流通监管 强化食安社会共治
手牵手构筑食品安全,心连心共建和谐平安。社会共治是新《食品安全法》的原则之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政府及部门更向内着眼于职能整合、技术能力构建等方面,“社会共治”并没有职能部门对应负责。高小玫常委在调研中深深感到,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社会共治,更多在理念,外部发动不够。“政府应主动作为!”她建议将“社会共治”的要求明确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落实牵头和责任部门。
要实现社会共治,就不能仅仅是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还要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彭静委员借用例子阐述观点:“譬如,建立健全政府向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关组织和社会公众征集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与‘红黑榜’披露制度,细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披露制度等,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取得可靠的食品安全信息。”
“还应鼓励探索新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监督。”高小玫补充道:“如网络食品的平台监督,支持行业组织自律,引导其参与‘食品安全信用评价’,而要实现这些,首先需要鼓励并培育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组织的建立。”
食品“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监测覆盖至县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国家卫计委印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规划明确,将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规划提出,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着提升。
目前,食品安全矛盾凸显现状依旧严峻。此外,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此次规划重点瞄准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着力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百姓吃出健康,此乃尤为关键。纵观食品安全现状,全国积极建设省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天天315”,同心协力共筑国民舌尖安全,期待国民真正可实现社会食品“放心吃”这一基本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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