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大型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政策下达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一阵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狂潮,各省市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地方科学仪器向实验室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开放共享,同时也为整体提升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2016年即将过去,笔者详细了解了今年来我国各省市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的情况,以下是详细内容。
盘点2016年我国各省市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情况
贵州省出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
为加快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贵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贵州将依托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建立统一开放的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科技政务云服务平台向全社会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纳入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实时提供在线服务。鼓励国防科研单位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
湖北省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
1月8日,湖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推进会在汉召开,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东湖高新区、华中科技大学等相关单位交流开放共享经验。省政协副主席、科技厅厅长郭跃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湖北省将建立科学的开放共享评价体系;对开放共享进行双向补贴;开展科研仪器设备集中集约管理试点;开展测试服务机构资质建设;进一步完善开放共享网络体系;深入开展体制机制探索与创新;进一步开展资源普查。
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领域非常活跃,但没有能力购置和运行维护大型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而湖北省高校院所现有大量高水平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却因为体制机制的制约,服务产业的动力不足,面临闲置浪费的问题。郭跃进说,近几年来,湖北省建立了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络平台、年度调查机制,探索制定了开放共享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了用户引导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入网仪器进行技术创新。相比较全国省市,湖北省在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与条件。
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近日,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在南昌召开,江西省科技厅厅长洪三国主持会议并作讲话,江西省卫计委副主任万筱明、江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吕玉琪参加会议。会议确定了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及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调整方案,修订了《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评与奖励试行办法》,讨论了2015年度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绩效考评及奖励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商议将于2016年2月召开江西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推进会议。
洪三国肯定了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开展大型仪器协作共用工作的重要性。洪三国还指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要完善江西省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共享网络平台建设;二是要加强管委会成员单位之间联系,充实管委会成员;三是除高校和科研单位入网外,要让国有企业加入网络服务平台,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单位参与开放共享;四是要选定3-5家开放共享工作优秀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五是要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六是加强科学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评,做好绩效奖励和后补助工作。
甘肃科研院所大型科学仪器必须向社会开放共享
1月19日,甘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的《甘肃省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及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全额或者部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建设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必须加入甘肃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大仪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办法》中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是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使用的,原值价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台或成套科学仪器资源(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并符合《科学仪器分类标准编码》中的名称类型(共有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天文仪器、医学诊断仪器、核仪器、特种检测仪器、工艺试验设备、其他仪器等十五大类)。《办法》规定,甘肃省域内由公共财政投入的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必须加入大仪平台。鼓励非公共财政投入的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积极加入大仪平台。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后补助经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后补助经费,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管理单位当年及3年内的后补助资格,同时追回财政补助经费,并予以通报。
福建将全面推动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
1月28日,来自福建省教育厅的消息,福建省将全面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满足创业者和创新企业需求。
据了解,向社会开放的科研设施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仪器(除涉密和国家有特殊要求限制外),统一纳入省大型科研仪器网络管理平台管理。
宁夏三大举措助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
为了让“养”在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的大型科学仪器,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相关研发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近年来,宁夏自治区科技厅不断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共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在政策和专项的推动下,大仪共享单位和仪器数量不断增加,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逐渐加强。截至2015年底,在大大仪共享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的科学仪器资源单位达到66家,入网科学仪器达到1058台(套),科学仪器总值超过4.5亿元,入网科学仪器对外共享率达到80%、利用率达到90%、开机率1180小时∕年。
长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
2月17日,从长春市科技局获悉,为减少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不必要的重复购置,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水平,长春市已发布了《长春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长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规章制度体系,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长春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
据了解,科研设施与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及大型科学设施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可以分为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山西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今后将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从山西省科技厅获悉,今后,我省高校等单位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将开放共享。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等科技资源,包括主要分布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的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和单台套价值在2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今后,这些科技资源将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由其他单位和个人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山西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制度,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对管理单位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运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对评估结果为优、良类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给予后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对评估结果为较差,或不按规定如实上报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在网上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并采取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天津市召开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工作座谈会
贯彻落实国务院70号文件及天津市“双创双区”的战略部署,增强对自贸区、自创区的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进一步提升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对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做好顶层设计。2月25日天津市科委条财处会同大仪办召开“天津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及开放共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三年以来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等进行研讨交流。
天津市科委王凤云总工程师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总肯定了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对支持企业发展起到的促进作用,同时指出要加强我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大学、院所、检测机构应依据其运行特点发挥作用。“十三五”期间,平台要由引导性机制逐步向市场化机制转变,同时要通过与其他局委办统一联动,实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全面向社会开放的目标。
内蒙古首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启动
从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内蒙古10家单位成为自治区首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试点单位,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不久前,内蒙古遴选了一部分具有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基础的单位作为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对各试点单位所辖的大型仪器设备整合资源、进行分类统计,将能够共享的仪器设备实行报告制度,并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有偿服务。自治区政府将对开放共享给予财政补助资金,并根据试点单位开放共享进度,积极探索开放共享有偿机制,在此基础上,探索代理制、融资租赁新模式,面向社会实现服务增值。
据介绍,首批试点的10家单位分别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内蒙古矿产实验研究所、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内蒙古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出台《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
据青岛科技局消息,青岛市出台《青岛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全额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一律入网,营造科技资源共享共用的社会环境,为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办法》明确仪器共享范围是财政出资购置、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且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仪器及设施。仪器共享工作承担主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发机构。据悉,由青岛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建立仪器共享管理会商机制,其他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相关工作;共享服务具体工作由青岛市科技研发服务中心承办,各区市、功能区组织仪器信息报送、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等工作。
安徽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取得实效
近年来,安徽省高度重视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后,安徽省加大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建立共享法规、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整合仪器设备资源、开展专业服务、兑现共享补助政策等措施推动仪器设备共享开放工作。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初步建立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为中心,上连长三角区域网,下连合肥、芜湖、马鞍山等6个子平台,覆盖电子显微镜、无机材料等多个专业测试中心的跨行业、跨领域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网络系统。全省加入共享平台网仪器设备总数4800多台(套)。其中,省共享平台入网仪器设备单位163家,入网仪器设备1521台(套),入网仪器总值17.6亿元(其中,50万以上1012台,总值15.7亿元),入网仪器数量比2014年增长17.3%。2015年,省共享平台入网仪器对外共享服务机时288万小时,比上年增长63.4%;服务收入11942万元,比上年增长67.3%。
云南加快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共享2485台原值16亿元
从云南省举行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17家仪器设备管理单位,向国家网络平台报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548台(套),报送分析检测共享服务记录9687项。据统计,云南省共有原值在20万元以上各类大型科研仪器1685台,50万元以上设备800台,原值共计16亿元。在这些设备中,分析仪器设备有765台,工艺试验仪器有151台,其他各类别仪器少的几台,多的在100台左右。
科技部2013年发布《我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与共享指数研究报告》,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利用与共享水平全国排名第19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水平、利用水平、共享水平在全国分别是第21位、10位、17位。目前,云南省已起草完成《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考评激励办法》和《云南省省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预计年内出台;云南省网络管理平台正在建设,预计今年内开通,2016年,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将纳入国家和全省的网络管理平台管理。
重庆市落实3093台套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共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加快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于11月10日在重庆组织召开西南西北片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交流会。目前,重庆市云平台、共享平台、专利平台这三大科技创新平台均在升级改造后发挥出了更显著的功效。
截至目前,重庆市属科研院所、高校、企业2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有2533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有892台(套)。科技系统内部涉及科技资源有25类,已建成数据库16个;科技系统外部有涉及26家单位的数据库91个。
北京召开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宣讲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进一步强化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不断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效率,发挥科技资源服务创新创业作用,北京市制定颁布《进一步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次会议是北京市落实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动北京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市科委将与各相关委办局密切协作,积极推动本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为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笔者通过整理2016年我国各大省市科学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情况了解得知,2016年是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增长不断加快、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重大建设项目不断增加,据国家科技部统计,2015年,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1%,国家创新能力世界排名提升至第18位。促进我国科学仪器向全社会开放共享不仅提高了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利用率,也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科研项目、实验室研究等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我国加快迈进科技强国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再添“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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