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音视频标委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测量方法》(送审稿)(计划号:2013-1543T-SJ)标准审查会。该项目从2014年4月开始成立标准制定工作组后,此次终于通过审查。标准中主要包含了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的测量方法,适用于移动终端液晶(LCD)显示方式的便携式显示设备。
《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评价方法》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此前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成立了标准制定工作组,正式开始了漫长的制定过程。
在该标准问世前,图像显示质量测量领域发展状况非常不容乐观。在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分析报告中,照相机测试样品23款,其中22款“成像质量”测试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占比95.7%;便携式移动照相设备样品59款,其中28款“成像质量”测试不满足行业标准要求,占比47.6%。面对这些数据,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胡鹏表示,“便携式照相设备已经逐渐取代传统照相机占领了更广大市场,但是现在还没有一个相应的标准能够很好的规范市场,指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当时,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的《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评价》行业标准已完成了初稿,正在进一步审核修订中。
在市场亟需一部具有权威性的国家标准来辅助产业朝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时候,《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评价方法》出炉,有专家点评称该标准的制定为促进便携式显示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审查会议上,专家认真听取标准编制组的汇报,审阅了相关送审材料,最终一致同意《便携式显示设备图像质量测量方法》通过审查,并建议标准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意见尽快完善标准文本,完成报批程序。
据了解,标准中不仅提出了具体的测试项目和测量方法,还结合人体工程学,模拟多种实际使用环境,给出了更加合理的测量方法和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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