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已经损坏,企业检测员却能“测出”完好且符合标准的数据。8月26日,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在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采访时,遭遇应付检查。
盂县东坪煤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矿井水处理车间全年运行,处理后的矿井水用于井下灭尘等。矿井水处理车间在两年的运行中,设备运行良好,出水全部达标。该公司检测员出示了矿井水处理每日检测记录,最新记录为8月25日,该记录符合相关标准。不过,在该公司检测室,记者却发现,用于检测的试剂瓶布满尘土而且老化,轻轻一碰,试剂瓶顶部的橡胶滴头就掉了,且瓶中并无试剂。同时,用于检测的玻璃仪器设备,其关键部位已锈住,无法使用,经公司检测员现场尝试仍无法使用。针对检测仪器已经坏掉,却能“检测”出8月25日符合标准数据的问题,检测员不予正面回答。
根据规定,上述企业自身监测数据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作为企业自身运行维护来说是必要环节。因为监测处理过的矿井水出水,可及时调整处理环节,以保证处理过的水水质达标。这一环节如果缺失,企业矿井水处理的针对性就比较差,出水水质是否达标也得打个问号。
该公司属资源整合矿,现处于边建边生产的状态,日排矿井水约1600吨,矿井水处理采取一般处理工艺。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副团长、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助理曲官生表示,企业本身处理矿井水问题不大,问题较突出的是企业自身监测机构的管理不规范。当地环保部门应督促企业在完成全面验收的情况下,优先配套建设在线监测设施,便于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并希望企业加强自身监测机构建设,及时更换仪器设备,规范相关操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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