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水质检测能力的通知。
据悉,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开展水质检测项目平均为58项,旗县区级平均为24项,距离国家要求和水质监测工作任务需求相差较远。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其中特别强调要加大经费投入,为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和更新水质检测所需设备,具体来说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水质检测项目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规定的全项(106项),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规定要求的水质常规指标(42项)。
此外附件中还明确了盟市级和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测实验室仪器配置需求和经费表,从中可知,盟市级经费1203万元,旗县级实验室经费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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